法拍房全面执行限购政策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购买法拍房有什么风险呢?

(一)房子自身的问题

由于涉及到纠纷和利益问题,首先你要对你想要拍下的房子有足够详细的了解,不要怕花时间,怕的是花了时间还没弄明白。

首先是房子长啥样。这些年遇到艺高人胆大的购房者太多了,买房如此重要的事,居然连实地看房和勘察的功夫都没有,眼都不眨一下,点点鼠标,按按键盘就买了。

其次是房子当下的居住问题。避免有租赁合同仍在执行,或法拍房被执行人的父母住进去的情况发生。

(二)税费问题

法拍房交税不同于其他,所有交易产生的税费需要买房人一人承担。拍卖信息公开中的税费部分往往不够明确,法院关心的是这个房子能否拍卖出去并把拍卖款顺利收回。因此需要清楚了解购房后需要交哪些税。

(三)户口和贷款等问题

一定要问清楚法拍房在所在城市是否对购房资格有要求。目前一线城市及不少二线城市拍卖房的竞买人须具备购房资格,不然竞买成功后,没有办法正常的办理过户手续。

确定好房子可以过户之后,你要清楚你自己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