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资产包处置?
通俗讲就是 我欠你的钱,但是你懒的讨债 把这个债权打包卖给了他.
债权资产包处置有可以说成不良资产包的处理方式,包括:
一、常规催收
对一些尚在经营、有翻盘机会且有偿债意愿的债务人,可采用直接催收方式,但应密切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涉诉案件、逃废债务、其他债权人追索等情况,避免被债务人玩弄。
二、和解清收
可综合考虑已查控财产的种类、价值、处置难度、处置时间,评估回报期望、回报周期,债务人的背景能量、对抗性,及债务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负债情况、不可知的障碍因素、其他债权人的执行力度等等,决定是否与债务人和解。
三、诉讼清收
在论证可行性及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行动的时机、方式、标的和申请财产保全。
裁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尽快申请执行。对违法、显失公平的裁决,债权人应及时上诉、申诉。
四、追加偿债主体
债权人经调查取证,在获得确凿证据下可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相关主体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债务重组
应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谨慎确定重组方案并落实担保条款(尤其要增加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作连带担保)和相应保障(查控)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履行约定义务,防止债权被悬空。
六、以物抵债
如果债务人已丧失现金偿还能力,或者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强势,或者债权人的目的就是以物抵债,可同意以物抵债。
应当优先接受产权清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变现能力强、有升值空间的实物类资产抵债,须及时接收抵债物且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债转股
对于一些尚有经营前景、有还款诚意、可以信任及合作且债务负担不重的债务人,或基于特殊目的,债权人可以采用债权转股权或以实物抵债后作价入股企业的方式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