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形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3、特征不同

民事法律责任有其独特的特征:

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

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特征:

1)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后果

2)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因而适用行政法上的制裁措施

3)责任措施是由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者向国家承担的责任

4)对于责任承担者来说,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是体现社会谴责和国家惩罚性的一种法律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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