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将返款,这道法律正确么?

这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很快,不少人参与了网络付费游戏,打赏,里面不乏有未成年人。

曾看过有个家庭,父母是农民,平时以卖菜为生,辛苦存了几十万的存款,被辍学在家的儿子全部打赏给了主播,家里曾一度陷入困境。

这样的报道有很多,而且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如果还不干预,着实让人担心。

于是,国家民法出台规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支付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行为,完全超过了未成年人的行为,这如今是不允许的。

毕竟这直播行为,直播平台监管并不严格,缺少相应的原则,对于特殊人员来说,并没有相应的门槛,也不存在标准,因此,此类纠纷层出不穷。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不同于成人,?不光年龄小,智力方面也有与这个时代不相适应的地方,所以,如果都和成年人一样搞“一刀切”,那势必缺少公平性。

所以,国家颁布的这道法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约束,虽然事情发生了,可能是监护人不够重视引发的,事情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大人,因为你平时没有教导好孩子如何利用好网络,你也没有给他传达合理的消费观,孩子并不明白金钱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可能在孩子眼里,那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

我个人支持国家这样的决定,正如上面所说的,家长一旦缺少监管,孩子势必沉溺于虚拟世界,在里面找到自我,结果把父母可能一辈子的辛苦钱花了出去。

问题是,这些“消逝”的资金,如何才能找回?不少家长面对这个问题会比较揪心,孩子该说的也说了,该骂的也骂了,但这钱怎么才能找回来呢?

官司打了不少,时间也耗了,没有任何回应,还损失了不少。因此,如何识别未成年人,从技术等方面应该多做一些改进,至少让此类事件减少且以后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