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一是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强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组织领导,完善部内运行机制,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资源,完善交通强国建设行业篇章,加强交通强国建设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研究出台交通强国建设指标体系。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出台《“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各行业和专项规划,做好与交通强国建设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目标任务的衔接。此外,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落地见效,着力抓好重大工程。会议指出,2021年还将积极发展公铁、空铁、公空等联程运输服务,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鼓励和规范发展定制客运。实现20个省份普及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推进实现“刷脸”进站乘车。持续扩大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与便捷应用。推动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间安检流程优化。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日常交通出行。深化推进“厕所革命”。建设300个“司机之家”。优化完善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保障、投诉处理、保通保畅和网络安全管理等机制。开展ETC服务专项提升行动。加强行业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