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取暖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2021年取暖费缴费时间各地政策不同。

比如:

1、根据2021年8月27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2022年度供暖季取暖费收取通知》,表示取暖费在2021年8月27日开始交,11月10日截止,可以在光明路金域中央西门向南100米(农商银行斜对过)供热客户服务中心和泗水县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各网点均可办理业务;

2、根据2021年8月26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表示2021年9月1日至11月10日开始缴纳取暖费,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暂时不开通服务大厅收费业务,用户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新源公司供暖收费二维码缴费。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可使用支付宝、微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或者前往客服大厅缴费。

3、根据2021年8月18日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供暖季供暖准备工作的通知》,表示取暖费2021年8月20日起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其中2021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一次交清2021-2022年采暖费,可直接享受采暖费优惠减免,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凡在8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5%的优惠减免;

(2)第二阶段:凡在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4%的优惠减免;

(3)第三阶段:凡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3%的优惠减免。

10月31日后采暖费全额征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4、江西省取暖费缴费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冬季取暖费的通知》第一条 (一)冬季取暖费标准为,长期在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二)长期在室外作业人员指参加一线值勤的交通警察、野外地质勘探人员、野外测绘人员及其他必须长期在室外工作,并按规定享受野外(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

(三)冬季时间定为头年的十二月和次年的一、二月***三个月;

(四)所需经费从 “职工福利费” 或 “福利基金” 中开支,由各单位自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