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哥卖假货所触犯的法律问题

疯狂小杨哥的破壁机和绞肉机被爆或存在虚假宣传,本文就法律角度从4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消费者与经营者法律关系以及广告法。

一、合同法律关系疯狂小杨哥销售产品,消费者购买产品,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并且疯狂小杨哥就履行合同的某些方面进行了特别承诺(比如退一赔三等)。然而,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原则上并不支持这种数倍于原标的物价值的罚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际上民法合同编中的违约责任是保护因违约而受到损失的一方所损失的利益,原则上是不会支持受损失一方因此而获得超额的利益。

因此,即便是疯狂小杨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破壁机和绞肉机的功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那么疯狂小杨哥也仅仅是在造成对方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而已,并不会因此而承担原物3倍价款的赔偿责任。

二、侵权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应当满足三个要件,分别是产品具有缺陷、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造成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题中介绍的情况以及链接文章所述内容,暂时还未见到疯狂小杨哥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也未见到有人因为疯狂小杨哥的产品遭受损害。

由此可见,侵权法律关系并不适用于疯狂小杨哥的这个事件当中。

三、消费者与经营者法律关系

其实最令疯狂小杨哥头疼的应该是消费者与经营者法律关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疯狂小杨哥确实是存在“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那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也确实是适用于三倍的罚则。不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给予消费者三倍的赔偿,那么就是说没有消费者主张这一赔偿,疯狂小杨哥也就不用主动去赔偿了。所以,疯狂小杨哥最终能够赔多少钱还要看这万消费者的意愿。

四、广告法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疯狂小杨哥发布的产品信息在公***媒介展示,符合《广告法》对于广告的定义。其在产品信息当中虚构了产品的功率,即虚构了“商品的性能”,也符合《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定义。那么,疯狂小杨哥发布虚假广告的这一行为就要承担因违法《广告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即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下架相关产品信息),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疯狂小杨哥实在直播卖货,应当不涉及到广告费用的问题。因此,属于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情形,应当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有以下的罚款。就这一事件的影响来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顶格处罚并不为过。当然,最后罚多少钱,还是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裁量。

结尾从这一事件看,直播卖货固然能够吸金吸粉,但是守法意识仍然至关重要。疯狂小杨哥这次卖的是破壁机和绞肉机,仅是存在着产品信息不实的问题,就要承担上述的法律后果。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某某主播销售的产品是食品,而食品又存在某些潜在的问题,或者某某主播销售产品的售价与其实际价值存在巨大差异。那么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不仅仅是赔钱那么简单了,或可受到刑事处罚。因此,主播们在吸金吸粉之余,要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如果没时间学习法律,也可以聘请一到两个法律顾问,帮助把控直播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