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

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具体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当职业经理人出现违反代理行为,并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时,就要承担对国有企业的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职业经理人的决策失误责任。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加快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明晰各自的权责边界,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推进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董事会,是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要条件。

二是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理顺国家两种身份与两种职能,由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本增值,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实现分类改革、分类监管,进而明确各类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身份。

三是培育和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是推动职业经理人合理流动、市场化配置和规范管理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落实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同时,加快健全职业经理人协会社团组织,推动职业经理人市场规范发展。

第四,完善职业经理人责任机制。职业经理人的责任与义务是企业制度、经济法律所规定的,也是从事经营管理所必须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