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目前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能否确立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
司法独立是重点,因为只要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一个前提条件,但未必是一个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但不是说,有了司法独立,司法就一定公正。因为司法公正,需要很多因素,而司法独立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所以,若没有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天方夜谭。为什么呢?因为公正是建立在一个不偏不倚、中立的裁判机制之上的,如果一个法官受制于他人的影响、命令和干预,他是不可能做到不偏不倚的,他是不可能根据自己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理解做出判断的,从而不可能有公正可言。
违宪审查是难点。因为宪法如果不能够被司法机关适用,如果说法院不能够解释宪法、适用宪法、捍卫宪法,不能够判其他机构违宪,那么宪政和法治都不可能实现,宪法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意义。要想把宪法落到实处,违宪审查是唯一的选择。如果一方面宣扬它是一个最重要的法律、根本的法律,另一方面又不让法院去适用它,这显然是自相矛盾。
如上所述,这两点都是重点,也都是难点。在人类历史上,司法独立只是在少数非常幸运的国家实现了,后来才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在18世纪之前,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其实只有英国和美国,可能也还有少数几个西欧的国家。绝大部分国家司法不独立,因为统治者都不希望司法成为约束自己的力量。那些在历史上能够幸运地实现司法独立的国家,也是由各种各样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因素所决定的。所以,要想实现这一点,也是有难度的,需要所有的人尤其是法律人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