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新规定2022年
减刑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在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或者在有重大立功的情况下,我们都希望犯罪分子能够得到减刑假释的机会,从而能够更早的回归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丰富个人生活。
减刑的基本条件
一、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减刑幅度不一样。具体减刑可以分为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并且监狱减刑标准不同。虽然原则上每次减刑不能超过1年,但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院规定实施新的减刑假释规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