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合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都是无效的。追债合同也不例外,合同自身与合同中的内容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