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做财产公证归一方所有,法律上生效吗?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做财产公证归一方所有,法律上生效吗?

如果不是故意规避债权债务的公证,发生法律效力。

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

夫妻***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

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夫妻财产归一方的公证,如果不是故意规避债权债务的公证,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夫妻间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房产私立字据归一方所有,是否有效

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字据,就有法律效力。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夫妻俩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男方给女方写的证明在法律上有效吗?

若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不限制他人合法权益则有效。望采纳

没有离婚之前在不过户的情况下怎么写房子归一方所有才有效?

你好,协议离婚,在协议中署名房子归一方独有。

婚内财产公证归一方所有(如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夫妻***有财产分割的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离婚是不是按照夫妻***有财产分割,按照你们的约定来处理。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夫妻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父母能干涉吗

最好不干涉,如果只是夫妻之间的事情,父母没关系是不能干涉的,不过父母的干涉,也是为子女好啊。站在父母的立场想想,如果以后你们的子女也是这样,你会怎么做。

夫妻复婚写什么财产归一方所有也有法律效果

夫妻复婚实际就是重新结婚,婚前的财产是个人的财产,如果约定婚前的财产变成夫妻***有财产,依照民法的自愿原则,法律并不干涉。

如果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这属於夫妻财产约定制,需要书面约定才有效,并且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能做公证吗

只要是为了双方保全的情况下,或者是有双方意愿需要进行公正的,都可以做财产公正!

夫妻之间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 断绝联络 分居 违反法律吗

分居不违法。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可能会准许离婚,这属于离婚“分居”: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可能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