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上来说父母对小孩的抚养义务只到18岁截至是吗
一般来说,父母对小孩的抚养义务确实只到十八岁为止,但是不排除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子女已成年,但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或仍在读书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在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仍需要担负基本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但父母对小孩的抚养义务并不是单纯的以十八岁成年为分界点,其中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如果子女已满十八岁,但是无正常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够,无法赚钱维持个人正常生活开销;或者是子女还在接受教育,并无独立生活的条件与能力时,父母在有能力负担的情况下,同样需要给付基本的抚养费,而且就我国情况来说,子女在读学生时大都是已成年但无赚钱能力,停止抚养也是不现实的。另外,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但已有足够的劳动能力,能够完全负担个人支出,维持正常生活,那父母也是可以不用再给付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二)尚在校就读的;(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