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拆迁户的房子可以过户。
1、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过户;
2、如果拆迁安置房已取得房权,且无限制对外出售条款或限制期限已满,该安置房可以买卖;
3、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先办理房产证后方可过户,因为未登记备案的不动产不具备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
4、过户程序包括办理房产证和正常的过户流程,需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字,或一方不在时须有公证委托。
拆迁户权益保护:
1、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政策,确保拆迁户获得合理补偿;
2、安置房质量:保证拆迁户获得的安置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生活保障:在拆迁过程中,确保拆迁户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
4、法律援助:为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信息透明:拆迁信息和补偿方案应公开透明,接受拆迁户和社会的监督。
综上所述,拆迁户的房子可以过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取得房权、无限制对外出售条款或限制期限已满。未取得产证的安置房需先办理房产证后方可过户,过户程序包括签字和公证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二)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
(三)房屋被查封、扣押的;
(四)房屋所有权人有遗嘱、赠与承诺等情形,受遗赠人、受赠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