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四个方面:
(1)犯罪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
(2)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得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目的和主观罪过等要素。
(4)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
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大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1、标的额的大小。涉及到的财物额是否重大。
2、影响力是否重大。
3、双方人数多少,涉案人数是否众多来区分。
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侦查的各类重特大犯罪。这是对此广义的解释。但从历次政法机关在论述社会治安形势和开展“严打”斗争使用该语时,是有特指的,并不象字面理解那么宽泛,可解释为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宣告刑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这就是严重刑事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的区别。
:刑事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