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民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个人信息处理的七大基本原则,分别是合法性原则、目的明确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准确性原则、可问责性原则、数据安全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