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安监局的职能职责是什么?如果民房被当地采石场放炮采石损坏了怎么办

县级的安监局的工作职责解释如下,另外,如果民房被采石场放炮采石所损害安监局应该协调采石场的负责人予以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关的详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