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

(一)管理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监督和指导对罪犯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工作、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

(二)管理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及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全省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全省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