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西大院停车收费有什么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占用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有。 “既然属于业主***有,就不应该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