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看了下楼上的回答,有的是律师,有的是法律热线的。总的来说,部分回答说是对的,但答问的人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事实。我权当作个补充回答吧:

首先:你的问题都离不开你的前面所述部分。拒签劳动合同那是你的权力;但要考虑到现实问题,也就是接下来要回答的你的第二个问题;

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否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分清一个问题:你所签的两次合同,据你所述其实分别是两个主体即是两个用人单位。因为一个是总公司,一个是子公司,虽然你的工作地点和内容也许都是一样的,但纠纠纷产生后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此处不作延伸解答。也就是说,如果是能证实是子公司,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对方不会理你,因为你的情形不是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必签的情形。而且可能会因此找机会干掉你,最后得不偿失

回答你的第三个问题:如果你的保密合同中的解密期就是要求工作五年的话, 那就适用五年的规定,但此约定与法不符,法律只规定合同期满后的几年内要保守秘密。另;保密是职员基本义务,保密费没有法律规定,可以给也可以不给,但不会因此导致保密合同无效,楼上有些回答有些“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误导成份。楼上有些答问者也没真正搞清保密与竞业限制这两个概念;竞业限制是有补偿的,不给,就可以不受义务约束。但也不会导致协议无效。

最后希望对你有切实帮助。不过别小气你的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