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被告可以当证人么
在法庭上被告不可以当证人。
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和当事人是诉讼中两个不同的角色,当事人不能做证人,证人也不能成为当事人。不过,在开庭审理时,法庭调查程序环节中,律师可以向对方当事人发问,要求其回答相关案件纠纷的事实情况,也是能产生调查证人的效果的。
需要注意的是,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