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消费孩子、无节制喂养孩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童罪?
现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做?啃小?。意思就是父母利用自己的孩子去获取相关的利益,就叫做?啃小?。
那么这样的行为过度消耗,孩子无节制喂养孩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童罪难,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对于未成年来说是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的,基本上只要父母教育和引导的事情,孩子都会跟着做,这也是有一些孩子长大之后没有礼貌,没有教养你从小接受的一定的教育程度有关系。对于我们孩子来说,父母就是我们最大的老师,也是我们的启蒙人,只要能够对于孩子有很好的引导,那么这一对父母就是好的父母。但是过度消费孩子是已经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就要现在网络科技越来越发达,各种直播赚钱的现象也越来越频繁,有的父母甚至为了让自己的直播间获得流量,消耗自己的孩子。
在孩子还没有心智成熟,没有自己独立思想的时候,就让孩子去做一些不符合现阶段年龄的事情,这就是在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实,依照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在文艺,体育单位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下,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但前提是要用人单位保障被招用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父母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可以由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民政部门等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