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的法律法规
事实收养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是事实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