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张庭简介资料

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图源:李旭反传防骗团队)

4月18日,澎湃新闻报道从权威信源处获悉,明星陶虹作为股东,从达尔威公司分红4.2亿元,其中2.68亿元是在2018年至2020年间的3年间获得。这部分的分红均转入了陶虹独资控股的“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具的账户。

陶虹及其独资的服饰公司***计持股6.63%(图源:天眼查)

陶虹曾多次和张庭夫妇一起露面活动

此前,澎湃新闻曾报道,最陶然服装公司的工作人员对4.2亿元分红金额称“应该没有”,“都是流言”。但是达尔威公司被判定组织传销,陶虹作为公司股东应到底应承担何种责任?在张庭拍摄视频、举行线下活动宣传产品时,陶虹屡屡露面站台,作为产品宣传者之一其是否会被追责?

“这里判定是否‘知晓’,除了问询其本人主观意见外。执法部门在调查时还要搜集相关证据,来看陶虹在公司组织传销活动期间到底是否知情并参与管理,比如是否参与管理层会议、签署文件、管理公司公章等。和公司管理层的交流记录也是证据。这些都有赖执法部门进行调查。”许浩指出,如果陶虹参与了该公司的传销活动,将面临行政处罚。不仅要把分红没收,还将被罚款。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许浩进一步解释称,如陶虹曾为产品代言,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其作为代言人也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陶虹为该公司做过商业宣传,但实际上未使用过相关商品,或明知、应知广告虚假仍进行推荐的。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有消费者起诉,她需要与达尔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在行政责任方面,同理为这家公司做过商业宣传的明星们。也面临着没收违法代言所得收入,并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的后果。”许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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