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标准中的定义
法律分析:概念,就是在通常情况下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 界定范围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的,主要指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爆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三)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