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什么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同诉讼。***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