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都不敢“得罪”法院么?

律师是知法懂法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什么要“得罪”法院。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等,而不是去做“得罪”的事。

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