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看守所的真实生活

蓟县看守所的真实生活如下:

1、每个地方的看守所都是不同的,嫌疑人送到看守所要受很多罪,先脱光了全身检查体检,留指纹,登记,剃光头,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铺,30多犯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

2、违反纪律犯错会戴着手铐脚镣关禁闭,每天上厕所都要喊报告,批准了才能去,关押几个月要接受多次审讯,审讯的时候要抱头蹲在地上被戴着手铐去审讯室,还要把手脚牢牢铐在审讯椅上连续几个小时审讯。

3、在看守所,在押人员虽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其在生活、医疗、诉讼上的应有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他们享有国家规定的监管场所统一伙食标准,每周双休日免费加餐改善生活。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

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