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越南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偷渡越南被逮住可能会被拘留1到37天。
具体情况如下:
1、所谓的拘留,是公安或者边防部门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而实行的一种行政措施;
2、法律上交拘留审查,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2、偷渡到国外被遣送回国,如果不是组织者,不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瞎游(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犯偷越国(边)境罪的,一般应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行为人是以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实施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依法应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境的认定标准:
1、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3、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4、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5、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综上所述,公民若是想要出境,需要办理护照等的证件,对于不满足办理条件的,也不得擅自偷越边境,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偷越行为人若是被发现,是有可能会被逮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