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法律效应吗?

法官的观点正确。日前,由4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回答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限制和防护等劳动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明确了“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包括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因为《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不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属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管理办法,本办法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所以也就不能作为定案裁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