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的定义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与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1、强奸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二是违背妇女意志。(3)主体要件。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犯论处。(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行为以外的行为满足欲望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总的来说,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或幼女的自主决定权,对妇女、幼女以暴力胁迫等形式强制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强奸罪是在社会发展各个时期常见的也是最恶劣的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