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条违约金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个人 欠条 违约金 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人欠条违约金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欠条属于借款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应当对借款的金额、归还日期及违约金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且达到一致,必要时应当进行公证,达到欠条所具备的法律效应,如果双方后期出现还款纠纷等矛盾,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申诉 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