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补偿金怎么算
拖欠工资补偿规定如下:
1、单位不得拖欠工资,应当及时按月发放,如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员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经过调查属实的,相关部门责令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在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后,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公司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给付劳动者其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另外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