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涉及哪些法律部门,法律术语
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同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这是一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公诉机关批准逮捕及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进行二审,还要经过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最后是执行死刑,
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司法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各阶段的程序,
行为人在各诉讼阶段的称谓有所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诉人、罪犯,死者称为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