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兼职履责不力怎么追究责任

从理论上讲,法律人不能是兼职财务人员,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单位。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会计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应明确分开,互相系统处理会计问题。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按照法律,不授意,指使,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它的含义是很清楚,企业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行政会计机构,企业应根据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