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定金收据(收条)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二)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点清收到的财物的种类、数量,绝对做到准确无误。(三)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四)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