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网络犯罪适用法律问题如下: 刑法有关网络犯罪的专门性规定 第285条:规定了“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 非法控制计算机 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286条:规定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第287条:对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 传播淫秽物品罪 。 第364条: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它淫秽物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