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闻自由百年历程

摘要:新闻自由起源于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以及1791年的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它是基于西方民主与人权观念基础上的一项重要权利.这项重要权利在日本经历了极其艰难的曲折历程.这一艰难历程表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对于国家的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在新思想和新制度来临之际,旧的文化必然极力抵制,从而产生两种文化的斗争.虽然传统势力异常强大,如果新制度获得有效的实施,新文化仍有可能逐步取代旧文化.新闻自由最终获得了日本社会大众和部分统治层的接受与认同,并为明治宪法与和平宪法的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新闻自由;明治宪法;和平宪法

中图分类号:D931.3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8580(2007)04-0001-05

新闻自由是构成民主法制社会的重要机制之一,同时也是现代民主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然而,新闻自由虽然对保障公民权利及民主社会至关重要,由于它同时意味着"限制和约束国家任意使用权力压制人民意见的表达"[1],而在其诞生之初就受到普遍抵触.就日本而言,由于历史上长期实行封建专制,普通臣民不可能与特权阶级***享同样的信息与情报,更不可能拥有新闻自由的政治权利.19世纪中叶,日本受到西方先进文明的挑战,新闻自由随着西方的炮舰一同进入日本,为自由民权运动的发展和日本立宪改革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明治宪法的大部分时期,新闻自由作为民主势力发展的重要武器,成为立宪运动的"助推器".

1945年,随着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新闻自由随着占领军进行的民主改革而重新获得了活力.在民众与在野党的推动下,它逐渐发展成为与立法,行政与司法并列的"第四权力",为塑造日本人的近代宪政意识发挥了巨大作用.当今,重大的政治决策或政治决定已经不能完全脱离新闻媒体和国民的关注而孤立进行,在野党也需要利用它去遏止自民党的一党控制.如果离开了新闻自由,立宪文化要素不可能充分发挥遏制传统专制的力量,更不可能在日本的土壤中成活并发扬光大.

一,立宪运动的"助推器"———新闻自由的勃兴虽然日本的出版业早在江户时代就开始出现,但是政府频频颁布取缔出版物的禁令.日本最早的禁令最早可以追溯到1673年[2].到了幕末时期,幕府仍然垄断了很多与其特殊利益相关的情报,而仅通过"御触书"的法律形式,公示那些即使普通民众了解也无妨大碍的消息[3]2.1853年,美国准将培里指挥的以蒸汽为动力的"黑船"舰队驶入东京湾,标志着日本遭遇到了新的民族危机.在危机的剧烈冲击下,幕府已经不能依靠传统的权威维持既有统治,同时也不能再垄断对外的情报和信息.应强烈要求了解海外信息的需要,幕府于1862年1月发行了《官板巴塔维亚新闻》的翻译报纸,这成为日本报纸的开端[3]15.然而,幕府仍然从各个方面控制着报纸.在早期发展阶段,报纸虽由民间人士主持,但是发行等事业均受到幕府的控制,报纸仍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向民众发布政情的"御触书"的作用.因此,当报纸这一近代文明的产物初到日本之时,作用相当于"政府公告".

1868年,日本历史上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政治改革———明治维新.这场重要的政治改革为新闻自由在日本的生根发芽奠定了基础.尽管新政府对报纸与出版采取了严厉的取缔政策,但仍然无法阻挡新闻自由的勃兴①.1872年前后,日本首次形成了"言论自由的黄金时代"[4]139.各家报纸百家争鸣,竟相发表对时势的描述.它们为自由民权运动时期报纸的转型奠定了基础.1874年,以民权运动家板垣退助,江藤新平等起草收稿日期:2007-06-08

作者简介:魏晓阳(1971-),女,山西太原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政史和媒体法.

第22卷第4期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Vol.22No.4

2007年8月JournalofSichuanUniversityofScience&Engineering(SocialSciencesEdition)Aug.2007

传播法论坛

的《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发表于左院御用报纸《日新真事志》上[5],标志着自由民权运动的开始.随着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很多持反对政府立场的民权派报纸诞生,同时,很多既有的报纸也开始转向反对政府,报纸从此成为自由民权运动和政党宣传政治主张,扩大政治影响的重要武器之一,报纸的性质也完全转化为表达政治性或社会性立场的言论机关[3]58.报纸还被政党视为同政府作战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如自由党在其机关报《自由新闻》于1882年发行时发表了如下的《发行要旨》:"政党如果没有报纸,就如同军队没有武器一样,拿什么来征服敌对政党,向社会扩充势力呢 "[5]7曾对政府立宪发生积极促进作用的政府腐败事件———北海道事件———就是由民权派报纸《东京 横滨每日新闻》《邮便报知新闻》首先揭发出来的[6].在新兴的自由民权运动的推动下,曾经对立宪持消极态度的政府终于与其达成了逐渐向立宪政体过渡的妥协案,天皇也于1875年4月14日年发布了《渐次建立立宪政体的诏书》,宣布设立元老院,逐渐建立国家的立宪政体.从此立宪在日本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如果说自由民权运动充当了日本立宪过程的"助推器",那么作为自由民权运动的"旗手",曾强有力地协助政党开展独立宣传和组织活动的报纸则对日本的立宪过程功不可没.

政党机关报之后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它遭到了政府的镇压.1875年,政府制定了报纸条例,扩大了禁止刊载事项的范围,大幅度限制了新闻自由:规定对"政事,法律之记载,不得妄加批评"(第11条),"政府官员,衙门公务或有关外交事类,虽细琐之件,亦禁止私自揭载"(第15条),这一新闻法成为"日本新闻史上最残酷的镇压法规".[7]59政府同时公布了《谗谤律》,新设"皇族不敬罪","官吏侮辱罪",很多报纸屡屡被停止发行.然而,政府的镇压最终不但没能阻止舆论的导向,反而激发了人们的逆反心理,因镇压被投入监狱的人反而被视为英雄[3]68.持反对政府立场的报纸仍然占居多数.政府的一些高官人士如伊藤博文,井上馨等又改用"怀柔"政策,反过来拉拢报界人士.很多报界知名人士由此进入元老院或外务省等政界,报社俨然成为选拔官吏的"龙门"[3]69.1881年起,日本报业从官报时期进入了政党办报时期[7]57,作为全体国民性的政治运动纲领性要求,言论自由也于同年由立志社首次提出②[4]128.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日本初期的新闻自由斗争已获丰硕成果,报业在政治上已取得相当地位[8].另外,一些提倡中立和以娱乐为中心的报纸得以避免政府的镇压而残留并进一步发展起来.如以"独立不羁"为编辑方针,由福泽谕吉创办的《时事新报》,以"公平无私"为宗旨的《朝日新闻》巧妙地避开了政府的镇压而得以生存.

在制定明治宪法之前,新闻自由继续受到了民间制宪力量的热心拥戴.筑前***会宪法草案第35条规定:为保证国民自由发表言论,可事先接受检查,并印刷公开发表其思想与理论,但是要对国宪与法律承担责任[9]234.

交询社第70条规定:日本国民如不妨害国家安全或不诽谤诬陷他人,有发表其意见和出版公布的自由[9]260.植木枝盛草案规定:日本人民有思想的自由(第49条);日本人民有表达言语的自由权(第51条);日本人民有发表议论的自由权(第52条);日本人民有记录其言语并印刷公之于众的权利(第53条);如政府恣意违背国宪擅自剥夺人民自由权利,损害建国之旨趣,日本国民有权颠覆其并建立新政权(第72条)[9]282-284.

另一方面,此时的新闻自由虽然还没有得到司法机构的有效保护,但是其发展令统治层也不得不对其重视.早在1880年元老院的第3次草案中就对其予以一定形式的认可,其中的第3篇第12条规定:国民可以以文字印刷的形式将其意志公布于众,但是不能违反法律;国民有集合团结的权利,但是其限制受法律规定[9]155.1888年,伊藤等人草拟的夏岛草案出台时,也将"日本臣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印刷,集会及结社自由"规定为臣民的权利[9]585.

该草案经枢密院审议时,获得了统治层的多数支持.第一次审议时,传统保守势力的代表森有礼首先就"臣民的权利与义务"一章提出了尖锐的反驳意见.他认为:"'臣民的权利义务'应改为'本分'……臣民对天皇只有本分和责任而无权利."[9]601森有礼之所以提出这一修改意见,是因为他坚信"将国民视为家仆"的传统思想是不可撼动的.伊藤博文用立宪思想予以反击:"创立宪法的精神内容第一就是指限制君权,第二是保护臣民的权利.因此,如果宪法不明记臣民的权利,而只规定责任,就没有必要制定宪法.无论什么样的国家,如果不保护臣民的权利,也不限制君主的权力,而只规定臣民有无限的责任,君主有无限的权力,那么这样的国家被称为君主专制国家.服兵役,纳税是臣民的本分,而享有财产,言论集会自由就很难说是臣民的本分,所以应将权利与义务加以区别."[9]602伊藤的反驳充分反映了其超前的宪政意识,同时他的主张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二人的辩论最终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否定了森有礼的意见,包2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8月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言论,著作印刷自由最终进入明治宪法文本.二,明治宪法———新闻自由的有限保障新闻自由作为权利能够进入明治宪法并非偶然,它与当时的日本经济,社会与政治情况密切相关.首先,"黑船"事件的冲击使日本人开始向世界广求知识.言论自由论也由那些热衷于吸收欧美先进国家文化的开明官吏或留学生引入.律田真一郎翻译的《泰西国法论》是日本最早引进有关言论自由的文章,相关文章的翻译及介绍都为新闻自由的发达提供了文化启蒙[4]128.其次,日本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发展为新闻自由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其中最重要的是由明治维新所打破的封建旧秩序的解体及全新的政治改革从不同程度上释放了民主力量的发展.之后自由民权运动的兴盛又使报纸及新闻自由最终从"探国民之实情,知世间之真相"的"望远镜"发展成为人们争取权利的武器.在言论自由最初引入日本时,并不被视为确保经济和政治利益,由人民争取权利的手段,相反被视做用来保证全社会———政府和人民———的调和及"活跃"的自主独立发展,为了"缓和人情,睁开双眼,看他人所长",为了"帮助人们交流","一国文明之发展,汇集众人之智慧"[4]130.而现在它已经迅速发展成为民主力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在民主势力的积极推动下,它终于作为臣民的基本权利走进了宪法.

新闻自由不仅成功走进了明治宪法的文本,还为明治宪法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新闻媒介所具有的公开信息的特殊功能为政治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发挥了独特的功效.1889年2月11日,明治宪法颁布典礼举行时,东京有10大报社作为总代表参加了典礼仪式.之后,各报社利用各种方式对该典礼进行了全程报道.例如,《东京日日》报纸在宪法颁布的上午十点之前就以号外的形式率先公布了全文,远在大阪的《朝日新闻》也不惜花费巨资以当时最先进和昂贵的电报通讯形式公布了敕谕和宪法全文,其他报社也都不惜代价利用当时先进的通信设备(电报,电话和铁路等)进行了第一时间的报道[3]141-142.宪法颁布之后,很多报纸还以社论的形式对宪法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说③.1890年的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很多大的报社向国会成功争取到了及时报道议会决议情况的权利,并旁听以后的历届议会,对会议情况加以详细报道[10],立法过程因而得到相当程度的公开.

其次,报纸直接参与护宪运动,促进宪政发展的作用甚至可与当代报纸发挥的功能相媲美.例如,日本历史上两次著名的拥护宪政运动都有报社的直接参与.

1913年1月第一次护宪运动期间,西园寺内阁由元老策划而导致垮台.之后,各地***155个报社,344名记者组成了拥护宪政同志记者会,发起了"拥护宪政,打倒阀族"的运动.他们以"打倒桂内阁","督励议院"为目标,并取得了一定胜利④.1913年底,由各报社公开派出的记者组成的"刃伤记者联合会"以西门子公司向海军行贿事件为借口,展开了打倒山本内阁的活动,同样取得了胜利.第二次护宪运动的1924年1月,各报社频繁召开新闻记者大会,纷纷发表声明,主张早日实现普选.如东西十五社于1923年12月27日发表的联合声明中称:"我们的主张是,无条件废除纳税资格的限制,立刻实行一般的普遍选举".[5]42报社的活动在最终促进违反宪法原则的清浦奎吾内阁垮台和日本历史上第一届政党内阁诞生的同时,最终也有利推进了普选法的通过.、最后,新闻自由曾在一度时期打破了政府与媒介相抗争的二元对立模式,形成了由司法审判,政府与媒介相制衡的三元解决模式.新闻媒介不能由政府的恣意行政来控制,即使政府不满意其做法,也需起诉法院,由法院来解决⑤.该模式虽然因第2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告解体,但是近代宪政制度为新闻自由做出的司法保障的尝试为日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然而,我们也应当注意,言论自由等权利的争取与实施过程也是备受束缚的过程.它虽然作为臣民的权利成功进入宪法,但是有苛刻的前提条件.明治宪法第29条规定:日本臣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印刷,集会及结社自由的权利,第8条还规定了政府"可运用天皇紧急敕令,不经国会同意,限制报纸的言论及报道".

第29条中规定的"法律"其实就意味着报纸条例,保安条例,出版条例和集会条例的"言论四法",它们都与是宪法原则相违背,严重约束新闻自由的法律.在明治宪法尚未实施之前,它们就如紧箍咒一般牢牢控制了新闻自由的进一步发展.在明治宪法实施之后,新闻自由同样受到政府的严厉控制,同时随着法西斯在日本的发展,新闻自由成为军部专制势力的工具.

三,新闻自由的战后重生1945年8月14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同盟国军队进驻日本.此后,美国以盟国的名义,取得了单独占领日本的特殊地位.《波茨坦宣言》第10条阐明了日本新闻领域的改革方针:"日本国政府应排除一切障碍,在日本国民之间恢复和加强民主主义的倾向.应确立言论,宗教,第22卷第4期魏晓阳:日本新闻自由的百年历程3思想的自由及对基本人权的尊重."该方针的确立成为日本战后新闻领域改革的主旨,新闻自由也重新在日本获得再生.

在明治宪政的后期,法西斯军部对新闻自由采取了严格控制,使新闻自由最终成为其控制的工具.然而,新闻自由曾作为国民争取权利与政党扩大政治影响的重要武器之一,在它与传统保守政治势力做斗争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也为立宪政治的发展发挥了独特的功效.因此,新闻自由在日本是有一定历史根基的.当占领军进行一系列新闻领域的改革时,新闻自由取得了空前的进步.1945年9月到10月,占领军司令部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布了针对日本新闻改革事宜的7个重要文件,要求日本政府停止,禁止对报纸,出版,广播,电影等大众媒介的审查和其他一切管束,废除言论管制,撤消对新闻,电影,通讯的一切限制法令⑥.其中,10月4日的命令要求日本政府"取消并立即终止"所有限制"思想自由,宗教自由,集会和言论自由"的法律,必须允许"对天皇,帝国制度以及日本帝国政府的不受限制的讨论",释放所有根据这些法律所关押的政治犯,取缔所有参与压制政治和公民自由的组织(包括特高组织,情报局等),并罢免所有曾参与实施这些法律的官僚和警察.因为该项命令是对明治宪法体制下新闻自由观念的革命性冲击,自然遭到了日本政府的反抗,内阁还试图以辞职为要挟.然而,占领军司令部并没有就此放松对新闻领域改革的力度,反而更换新一届内阁继续改革.10月6日,占领军司令部又继续发出"废止日本政府对电影业的控制"的备忘录.1946年2月26日,发出了"关于禁书及其他被禁出版物"的备忘录.

在发布上述命令的同时,占领当局还于1946年1月对报业机构进行了整肃,规定凡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后在日本报社任社长,编辑局长等职务的人,均在被整肃之列.结果,有351名报社社长和主要领导人被解除了职务[7]109.需要注意的是,占领军的这一改革虽然遭到日本政府的抵抗,却顺应了日本新闻界自身的需求, 日本新闻领域内部也开始行动起来.1946年7月3日,由全国100多家主要传播机构***同加盟组成的日本报纸自律性组织日本新闻协会成立,旨在建立"自由而负责的新闻事业",籍以保护新闻自由.它于7月23日发表了《新闻伦理纲领》,此纲领规定了日本新闻进行自律的原则,成为日本新闻界延续至今的"宪章".纲领表明了对新闻自由的主张:"除有损于公***利益和受到法律禁止的场合,报纸有报道,评论的完全的自由,对禁令批判的自由也包含其中.这一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必须彻底维护"(第1条),"个人主张自由之同时,亦宽容他人主张自由之民主主义原理,在新闻编辑上应予明白反映.对于自己主义,主张相左之政策,亦给予同等篇幅之介绍,报道,如此宽容,正是民主主义报纸之基本特质."(第5条).

在占领军与日本新闻机构的努力下,1946年11月3日制定的《日本国宪法》成功地为新闻自由的确立和保障提供了最高的法律规范,其中第21条规定"保障集会,结社和言论,出版及其他一切表达的自由.不得对之进行审查",第2款还特别规定绝对禁止检查,即事前制止.

1947年占领军最高司令部酝酿通过电波三法:电波法,广播法,电波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置法,确立了"广播应当独立于政府,政党;确立广播自由,不偏不党"的原则,同时设立自治的电波管理委员会对广播进行指导.这一改革遭到了日本政府的反对.他们要求自己控制广播权.麦克阿瑟亲自写信给吉田茂总理,要求坚持原来的意见,并进一步增强委员会的独立性.日本政府只有被迫接受[11]37.民营商业广播和电视由此相继诞生,大众传播产业迅速发展起来.

在上述占领军司令部的大力推行下,战前饱受摧残的日本新闻业又重新获得了自由和复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占领军司令部对其他领域的改革意见都是先向日本政府发出,既而由政府施行的;而对于新闻领域的改革,却是由占领军司令部亲自,直接部署的[11]9.因此,相对于其他领域的改革, 日本新闻领域的改革更为彻底,并由此奠定了战后日本新闻自由确立的坚实基础.但是另一方面,随着最高司令部的占领政策向间接方式的转变,很多新闻机构,包括曾在战时为推进政府的措施出过力的日本广播协会也同其他日本统治机构一样得以保留.它们为战后新闻自由的发展设置了相当的障碍.新闻自由在日本发展的百年艰难历程带给人们的深思是深远的.社会生物学家认为,和自然进化类似,文化的进化过程也存在着基本单元,也就是所谓的"文化基因"(culturgen)[12].文化是所有***享文化基因的认知和行为过程之结果.和自然基因进化类似,代表不同观念的文化基因相互竞争,优胜劣汰.某个"文化基因"是否能在一个陌生的社会里生存下来并发扬广大,取决于这种文化是否能在和其它文化基因相互竞争的过程中获得更多人的接受和认同.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社会多数人在实践过程中感受到特定文化的用途,因而即使特4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8月定文化基因对一个社会来说是全新的,只要它被允许和其它现存的文化基因平等竞争,它仍然可能通过社会接触和实践而确立自己的地位.新闻自由作为权利的西方民主观念作为西方宪政文化中的"文化基因"而由外压随"黑船"一同登陆日本列岛,便开始了与日本传统"文化基因"相互竞争的历程.部分由于简单的"拿来主义"与功利主义,也部分由于日本统治层精英的先进意识,这些"文化基因"被允许和日本既存的"文化基因"平等竞争.尽管竞争的历程艰难而曲折,但不能否认的是,新闻自由最终获得了日本社会大众和部分统治层的接受与认同,并为明治宪法与和平宪法的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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