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单位文明奖发放标准
河南省单位文明奖发放标准
1、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
2、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每月发放精神文明奖900元是令人羡慕的,因为并非所有地方的老师都能有这笔钱,有的地方原本就没有这笔钱,有的地方有这笔钱但没有同时发放给教师,有的地方教师与公务员同时享受只是不同幅度,数额有差距。
精神文明奖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次性奖励工资(综合治理奖,精神文明奖,安全生产奖,效能提升奖等)中的一种,有些地方为了体现尊师重教和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的总目标任务,在给公务员发放的同时也给教师发放。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给予物质奖励。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