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二)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