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流程

法律主观:

转让国有资产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