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名词解释
上诉不加刑的具体含义是:
一、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
二、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三、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在事实查明后,如果没有变更原判认定的事实,也不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同时,二审法院不能借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将仅仅是量刑过轻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一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