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法刑事律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政府)。 (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 [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政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要想成为僧人,首先必须出家。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从佛陀的大悲心出发,是没有不可以的,但为了僧团的纯洁,避免社会讥嫌,为了出家后堪能办道,弘法利生,因此,对于出家的条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这些条件在戒律中称为难遮,出家受沙弥戒一定要先问难遮。其内容列表归纳如下: 1、罪行严重 污尼(在家时,曾奸污清净比丘尼) 边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贼住(曾冒充比丘,盗听说戒,接受供养等) 五逆(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出佛身血) 2、不属人类 非人(鬼神变化为人) 畜生(天龙变化为人) 3、身体病弱或生理缺陷 黄门(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时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癫诳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4、条件不具 年纪不合格(七岁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钵不具(不具有袈裟、钵孟者) 5、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内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复不定者) 6、家庭和社会不允许 父母不允许 负债 官人(国家重要军,政人员) 奴婢 以上六类十九种人不具备出家受戒的条件。 第一类人是属于罪行严重:如污尼、边罪、贼住,都是因为在僧团中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他(她)们给佛教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使僧团失去纯洁,罪大恶极,又曾经被赶出僧团,所以不能再接收他们出家。可惜当今教界由于人所***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经没有舍戒就还俗了。舍戒还俗,在戒律中是允许的,可是没有舍戒,甚至在僧团中,就过着夫妻生活,这就犯边罪了。 近几年来,由于宗教政策落实,许多人重新回到僧团,再现比丘相,因此教界流行了补戒的说法。考戒律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出家受了戒,不能坚持,或羡慕世俗生活想离开僧团,只要舍戒就行了,之后又想出家,可以再受戒,如此反复可以允许七次。所谓补戒一说,律上根本没有,现在提出,可能是针对破戒一词而言。须知破戒,一般指犯根本戒,犯了根本戒,就永远失去当比丘的资格,像钵器落地打得粉碎一样,岂能再补? 有些人自以为补了戒,俨然以大德面目出现,接受人家供养、礼拜、位居僧首,实为无惭无愧。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规定,其出路主要有二: 一、永远离开僧团,这是指破戒后不能悔过自新的人; 二、在僧团中当学悔比丘,即有比丘之名而无比丘之实,但不能得到僧团的种种利益,只能尽心侍奉大众,这是为痛改前非者开设的方便。现在人破了戒,又不诚心忏悔,还以大德自居,只能说是标准的贼住比丘了。 五逆,今人只能犯杀父和杀母二种,不逢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种:一、破羯磨僧,二、破说正法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自称是佛,始能破说正法僧。破僧的事件,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达多一例,时值末法,很难有阿罗汉出现,要想得而杀之,那是不容易的事了。 第二类不属于人类,《四分律藏》记载,有善现龙王仰慕沙门释子的清净生活,现少年相,到僧团中出家受戒,后来在睡眠时还现本相。诸比丘把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里,佛陀说:“畜生于我法中无所长益,若未出家不得与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当灭摈。” 第三类是身体病弱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1、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癌症、心脏病、爱滋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及其它不治之症。 2、身体衰弱:律本说:不能耐寒、热、风、雨、饥、渴、持戒、一食、忍恶言及毒虫十事。此指不能够吃苦的人,也是不能出家的。 3、生理缺陷:这里举出了黄门、二形两种。《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受戒缘集篇》则列有一百四十余种,从眼、耳、舌、身、发毛、头、颜色、口、形相、病患等方面,说明了凡是身体残废、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不能出家。 第四类年龄条件不具:出家年龄最低从七岁开始,七岁以下或七岁以上不能驱乌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岁止,七十岁以下行动需要别人照顾的人也不能出家。因为太老和太小的人,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能谈得上闻法修行呢?如《央掘经》中记载:央掘摩罗的老母请求出家,佛陀以偈劝止说:“汝今年衰老,出家年已过,但当深信心,以法自苏息。”又《四分律》中记载:佛陀的父亲净饭王要求出家,佛陀对他说:“但观无常行,足以得道,不须出家。”从这些事例看来,出家学道,正是需要年轻力壮的时候,不是老弱病残的人所能堪任的。 第五类是智力低劣的人。智力低劣有二种,一、愚痴到极点,连自己的名字及和尚名字都记不清楚;二、没有主见,分不清正见和邪见,一会儿信这个,一会儿信那个,反复无常。佛教是觉悟的宗教,以有智慧为前提,然后始能闻法修行。像这样愚痴的人,在佛教中得不到什么觉悟,所以不能出家。 第六类是因为家庭和社会不允许。父母对子女养育恩重,必须得到允许,才能出家;负债人因为欠他人的债务,也需还清债务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财产,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可以出家;国家军政人员,对国家的安全负有责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不能出家。从这里看,我们接收一个人出家,要调查清楚他的来历、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团度人出家,都要经过以上六个方面的严格审查,现在传戒根据见月律师编的《三坛正范》,虽然也有问难遮,但只是流于形式,这一关口如果没有把好,势必造成佛教的混乱。笔者现将“出家的条件”阐述于此,以期引起诸大德及佛教界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