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通过申通快递邮寄公文。 其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请查询有关政策

根据《邮政法》(法律)第55条规定,国家机关的公文只能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进行送达(如: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如果,国家机关通过顺丰、中通、韵达等民间快递物流企业邮寄文件的属“送达方式违法”,极有可能视为无效公文。

同时,根据《邮政法》(法律)第72条第1款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运输公文的快递公司依法进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邮政法》(法律)

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七十二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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