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有过刑事案底的人,可以办港澳通行证吗?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看到我有案底吗?
如果是较轻的比如说盗窃,吸毒之类的,刑满出来后一般都没什么问题。出狱后,依旧享有政治权利的,那是可以申请的;如果是严重的经济犯罪或者是刑事犯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办理通行证了。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批准其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因在港澳地区违法犯罪被遣返回内地,公安部将根据其危害后果在1至5年内限制前往港澳,限制期间内申请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事由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1、探亲。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①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在已开办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②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2、商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①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他单位是指:在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③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3、团队旅游。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5、短期居住。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①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②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③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亲属随任的。
④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
6、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①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确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③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