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帮我调查我该怎么办?

这个属于信用卡诈骗的刑事案件,这个人抓到是要判刑的,的确需要刑事报案。

补充两句:这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类似的案件非常多。网上很容易都能找到。

类似案件实在太多了,随便找两个给楼主参考下。

冒用他人“借记卡” 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0-4-13 8:16:13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 (刘元元 赵艳霞)案情简介:2009年9月25日15时许,被告人许某在日照市东港区望海路某银行柜员机上取款时,发现被害人袁某取款后将银行卡遗失在柜员机内,遂将袁某银行卡内14 000元现金取走并转入刘某帐户内。案发当日,被害人袁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通过银行监控发现被告人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许波传唤到公安机关讯问,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许某也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袁某。

本案中,被告人许某拾得他人遗失在ATM机中的银行卡为借记卡,该借记卡是否属于刑法中的信用卡范围以及利用该卡冒名取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是本案审理过程中的焦点。对此,司法理论及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银行借记卡不属于信用卡范畴,冒用他人的银行借记卡到银行取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信用卡是银行业务中的专业术语,刑法应当根据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和银行业务习惯来界定信用卡的范围。第二,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持卡人使用借记卡一般不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而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银行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借记卡两种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但与诈骗罪一样侵犯了财产权,而且还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的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仅是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应认定为诈骗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我国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既包括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第二,我国刑法规定了具体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其中除了恶意透支不能适用借记卡使用范围外,其他如使用伪造的借记卡、使用作废的借记卡、冒用他人借记卡等行为均适用于借记卡。因此,本案被告人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冒用取款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许某拾得他人银行卡后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银行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许某自愿认罪,且已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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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捡到借记卡私自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07-12-28 10:06:18 文章来源:

一般人在捡到银行卡后,都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失主,但也有一种人,在捡到银行卡后,不仅不寻找失主,反而想方设法将银行卡中的钱秘密取走并据为己有。殊不知,这可是一种犯罪行为。杨村桥镇路边村年仅20岁的姑娘李某,在捡到借记卡后,一时起了贪念,竟然冒名取款,她的这一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今年8月9日凌晨,李某到乾潭镇建北南路中国建设银行建德市支行乾潭分理处的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时,在自动柜员机的插卡口捡到一张建行的借记卡,李某一时起了贪念,随即采用凑密码的手段,将卡内的存款人民币5400元取出并占为已有。

案发后,李某越想越后悔,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8月10日,李某被取保候审。

近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冒领他人信用卡内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最终,市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邵梓元 吴运河

责任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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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卡我取钱 被抓现行获刑罚

本报讯(冯嘉林)日前,苏州沧浪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他人遗留在ATM机内银行卡冒领钱款的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去年十月的一天傍晚,被告人小刘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准备取钱,他发现卡片并不能顺利进入,仔细一看,原来一张未操作完成的银行卡遗留在了ATM机内,操作画面更显示卡内有上万元的余额。小刘起了贪念,取出了14000元,正在此时,小刘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原来银行卡的失主回来找卡了。失主王先生当场将其扭送到了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刘利用被害人将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的状态,非法以持卡人名义使用卡片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使银行陷入错误而支付金钱,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