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都不愿意在执行局工作

法院执行局工作属于法院行政执法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属于审判机关的审判工作,前者是行政执法,后者是审判活动。

执行局的工作更难于民事审判工作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民事审判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仿佛容易轻松!执行工作必需将“纸”(《民事判决定》)变成“钱“,谈何容易呢?

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安排,愿意去执行局工作的寥寥无几!领导必需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执行局内的法官亦想从事审判工作。足见执行工作之难度,谈虎色变矣!

执行人员每每外出执行,清晨出发归期难定!尤其是偏僻山区的执行茶饭毫无著落。早出晚归饥肠辘辘身心疲惫矣!

第一个方面,多数被执行人都是一些极品人物。

第二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但是手里的资源有限。

第三个方面,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手里缺尚方宝剑。实际上,解决执行难并不难,关键是必要的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出台。

一般来说,法院这两项工作任务都很重,压力也都很大。

一是执行工作是兑现法院判决结果的活动,没有兑现判决,等于一纸空文,但多年来执行难一直困扰著法院,老赖总是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致使执行压力加大,任务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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