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
员工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应当按照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加班费是1.5倍计算方法是底薪除以21.75除以8乘以1.5乘以加班小时数。周六周日加班为2倍,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就是三倍。
法律客观:《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