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法律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我国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情况下,发生普通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对其不予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