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为:

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包括: 领海、领空、领陆以及悬挂中华人民***和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只。

对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理解:刑法第11条规定: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90条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港澳台地区,我国刑法不在香港.澳门地区适用。

对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犯罪其中行为地包括犯罪预备行为地.帮助行为地。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